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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marking申请程序
1.
制造商或其代理人向中国企动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企动中心)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2. 申请人填写CE-marking申请表,将申请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文件一并寄给企动中心(必要时还要求申请公司提供一台样机)。
3. 企动中心确定检验标准及检验项目并报价。
4.
申请人确认报价,并将样品和有关技术文件送至企动中心或按邮政地址寄企动中心样品组收。
5. 申请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含:
a .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 安全设计文件(包括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 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
c . 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
d . 产品电原理图。
e . 产品线路图。
f . 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请选用有欧洲认证标志的产品)。
g . 整机或元部件认证书复印件。
6.
企动中心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申请人根据收费通知要求支付认证费用。
7. 企动中心进行产品测试及对技术文件进行审阅。
8. 技术文件审阅包括:
a . 文件是否完善。
b . 文件是否按欧共体官方语言(英语、德语或法语)书写。
9. 如果技术文件不完善或未使用规定语言,企动中心将通知申请人改进。
10.
如果试验不合格,企动中心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允许申请人对产品进行改进。如此,直到试验合格。申请人应对原申请中的技术资料进行更改,以便反映更改后的实际情况。
11. 本页第9、10条所涉及的整改费用,实验室将向申请人发出补充收费通知。
12. 申请人根据补充收费通知要求支付整改费用。
13. 企动中心向申请人提供测试报告或技术文件(TCF),以及CE符合证明(COC),及CE标志。
14. 申请人签署CE保证自我声明,并在产品上贴附CE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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